第210节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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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陈招娣不再紧张,刘欣雨又把正在店里帮忙的刘新建,与他交待了一些细节,没在餐馆吃饭,开着车回了北湖胡同。

餐馆开业之前。刘家就搬来了杨柳胡同。

按陈招娣的意思,是要让刘欣雨和刘新建一起搬去杨柳胡同,然后把南街胡同的房子出租,好歹也能收些租金。

刘新建当然不愿意,一是不想被长辈管制,二是舍不得将这么好的房子租给他人居住,但是陈招娣向来说一不二,最终不得不把南街胡同的房子租了出去。

不过刘欣雨并没人答应搬去杨柳胡同,她倒不是怕被长辈管制,而是早就想要搬去北湖胡同。

那里才是她理想中的家!

对于刘欣雨,陈招娣就没办法像对待刘新建那样说一不二,毕竟刘欣雨与刘新建不一样。

刘新建是刘青松的儿子,在结婚分家之前,必须得听家里的。

刘欣雨则是早就分了家的孙女,而且一向自主自立。

哪怕心里有再多的想法,面对刘欣雨,陈招娣部显得有些弱势。

再说北湖胡同那个院子一直空着确实可惜,租给别人住更是不可能。

那样的房子,她都不知道该租给什么样的人住。

要是租客的素质高还好,要是遇到素质差的,收的那点租金都不够修缮的费用。

还是随刘欣雨自己高兴吧!

刘新建是个机灵的,以保护刘欣雨为借口,硬是让陈招娣同意他也住在北湖胡同。

当然期间刘欣雨也帮他说了些好话,否则以他一个人是无法做到舌战群儒并取得最后胜利的。

第二天刘欣雨先去了趟方吉珍家,主要是与方吉珍商量,该如何给两位即将结婚的好友送礼,顺便给方吉珍家宝宝送最新款的童装。

“你都替那两个鬼设计并亲手做了婚服,难道这份礼还不够?你都没给我设计婚服呢!”方吉珍一边给儿子试新衣服,一边嘟着嘴埋怨道,倒是让刘欣雨有些哭笑不得。

方吉珍结婚的时候,刘欣雨还在英国留学呢。

当刘欣雨收到方吉珍报喜的信时,方吉珍结婚都已经一个多月了,就算她想给方吉珍设计制作婚服也已经过时了。

“行了,我也就说说而已。没有怪你的意思!”方吉珍睨了刘欣雨一眼道:“我呢,不打算费心去买什么礼物,直接每人给一百块。”

这个年代工资普通不高,结婚随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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